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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图】 广东要闻:欲与48岁恋人分手险遭失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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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清远一名16岁的女生因欲结束与一男子相差32岁的恋情,险遭男子强.奸,遂将该男子告上法庭。一审判决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,男子不服,提起上诉。二审维持原判。

  16岁的小芳(化名)是清远某高中在校生,她无心学习,还与比自己大32岁的阿新(化名)发展为恋人关系。交往一段时间后,小芳要求分手,并更换了手机号码,拒绝与阿新见面。阿新不甘心,于去年9月两次将小芳强拉至他的小面包车上,载至偏僻地点,欲与小芳发生性.关系,均因小芳极力反抗,阿新没有得逞。

  小芳报警后,民警控制了阿新,并在其面包车内搜出两把制式枪支。一审法院以强.奸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。

龙渊 - 监察♚  Rebs叶叶叶 2015-07-27 11:00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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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楼. 0.0 颖宝(2015-07-27 16:26:22)
2 楼. 。。晕   恭喜发财ଓ 左左丶(2015-07-27 16:05:31)
1 楼. 是你吗  同城❀  哎哟喂梦璃丶(2015-07-27 12:35:5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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