罚人食肉
李载仁,唐之后也。避乱江陵高季兴,署观察推官。性迂缓,不食*肉。一日将赴召,方上马,部曲相殴。载仁怒,命急于厨中取饼及*肉,令相殴者对餐之。复戒曰;“如敢再犯,必于*肉中加之以酥!”
以己之所恶推知别人所恶,或以己之所好推知别人所好,或许都有可能得到一个错误的结论。不过,载仁君虽然迂腐,出发点不是很善良;但结果还是很善良的。他自己“不食*肉”,就认为*肉特别难吃,对人的惩罚没有比吃*肉更狠的。部下打架,他不打不骂,认为这些惩罚不足以让部下铭记在心,只有让他们吃*肉,才能让他们长点记性。他让两个打架者一起面对面吃饼和*肉,接受惩罚。并且威胁说:“如果再发生此类事件,还让你们吃*肉,并且*肉里加酥(用牛羊奶制成的食物:酥酪、酥油)”他或许认为这是惩罚的极致,相当于凌迟处*。哎,或许他不知道,这大快朵颐、不亦快哉的事,或许是手下心里最想的。部下以后会故意犯错,得到这免费的牙祭,解解心里的馋虫。
每个人的好恶是不一样的,处于高位者固执地把自己的好恶当作别人的好恶,不仅荒唐可笑,而且会导致行为错误。
゛ʚ.若相惜 雪儿๓ 2017-11-29 00:15:02